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人民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一至四层自动扶梯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门诊楼一至四层自动扶梯更换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026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 址:西安市含光北路8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门诊楼一至四层自动扶梯更换(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数量:6台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总代理商(含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应同时提供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厂家直投不须提供产品授权;
4、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厂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
5、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并提供电梯制造厂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7年4月14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14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层252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8899970/72/73-806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