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邑区文物管理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户县文物管理所钟楼亮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实施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户县文物管理所钟楼亮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GK125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鄠邑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西安市鄠邑区
联系方式:153891889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钟楼夜景亮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亮化安装工程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15755.44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安全考核B证及以上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含)及以上;
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设备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携带联合体协议证明资料)。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8日14: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项目联系人:康 工
电话:029-88899970-807
传真:029-8876565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097418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